失踪人员:被父母抛弃的我 |
|
![]() |
详情 我,男,1970年二月份被父母送给了我的养父,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人,当时是如东县民政局的唐广余经手办的,在当时的如东县大饭店送人的,我的养父当时抱了一个男孩在路上夭折,又回来抱的我,当时情景是一对夫妻抱着一个女孩领着一个六七岁的男孩,我是1970年三月八号落户山东的,心里有放不下的心结,13355041444
网友回复
正在加载数据,请稍等......
温馨提示
1.在此,善意提醒发布者审慎管理个人信息,切勿轻信陌生人电话,谨防上当受骗。
2.所有信息(寻人启事资料、照片等)均由用户提供,如侵犯任何第三人肖像权、隐私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权益,请联系本站删除。
3.如寻人启事信息有误,可自行在线修改或联系本站进行修改。
4.本网站是发布寻亲公告的公益寻亲平台,寻亲公告均用户主动上传,本网站对寻亲公告内容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5.鉴于公告对象因故无法提供或不能准确提供身份信息,其寻亲公告内容可能存在缺失或错误,导致组合查询结果可能出现误差,因此建议您尽可能地翻阅本网站所有寻亲公告。。
6.本网站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。未经书面同意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本网站信息进行复制、修改、传播或用于其他盈利用途。本网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2.所有信息(寻人启事资料、照片等)均由用户提供,如侵犯任何第三人肖像权、隐私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权益,请联系本站删除。
3.如寻人启事信息有误,可自行在线修改或联系本站进行修改。
4.本网站是发布寻亲公告的公益寻亲平台,寻亲公告均用户主动上传,本网站对寻亲公告内容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5.鉴于公告对象因故无法提供或不能准确提供身份信息,其寻亲公告内容可能存在缺失或错误,导致组合查询结果可能出现误差,因此建议您尽可能地翻阅本网站所有寻亲公告。。
6.本网站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。未经书面同意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本网站信息进行复制、修改、传播或用于其他盈利用途。本网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